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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〈退換貨原則〉

 

1.        本官方購物網站僅提供“可退貨不換貨”服務。

2.        依據中華民國消保法規定,網購消費者享有七天鑑賞期,七天鑑賞期計算為到貨簽收當日算起七日內(包含例假日),超過鑑賞期後恕不受理退貨申請。

3.        鑑賞期不等同於試用期,經使用過、下水、送洗、剪標等商品恕無法辦理退貨。因此申請退貨前請先確認商品是否完整保持全新狀態,包含吊牌、商標、洗標、訂單及所有配件與包裝皆須完好無損。

4.        消費者退回之商品應要保持原購買商品的完整。依民法259條契約解除,雙方應負回復原狀之義務,退還商品若有損壞,我方可依法請求維修復原的賠償費用。

5.        由於網路商店與實體店面屬不同系統,於網路商店購物之消費者,恕無法於實體店面辦理退貨。

 

 

〈退貨流程〉

 

1.     請於收到商品七天鑑賞期內,透過客服E-mail提出退貨申請。

2.     經客服確認退貨商品、包裝等無誤後,將安排物流於三天內取回退貨。

3.     客服收到退貨並確認商品符合退貨原則後,將儘速安排退款程序。

4.     使用匯款或ATM轉帳者,將於七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退費至您該筆交易匯轉出的帳戶。信用卡刷卡之訂單,將進行線上刷退服務,請您留意當期或下期帳單查看退費明細。

 

 

〈補充說明〉

 

1.     申請退貨須自行負擔寄回運費,運費將於退款內扣除。若退回之商品使原訂購金額未達免運標準,則需另加收取原訂單的寄送運費。

2.     商品出貨前都有專人檢查,確認品檢無誤才寄出。收到的商品若與訂單內容不符,三天內請將主動與客服E-mail聯繫,經確認與訂單內容不符之退貨,毋須負擔寄回運費。

3.     我們珍惜每一次的購物體驗及訂購資源,若「無理由退貨」、「不喜歡商品退貨」達三次以上(含三次),系統會將您的帳號鎖定,無法再繼續使用網路商店服務,建議您直接至實體店鋪選購。

4.     退貨請務必連同發票及出貨訂單一併退回,若發票遺失將無法進行退貨退款服務。